各县区关工委、教育局、自然资源局(林业主管部门),胜利教管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工委、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培养全市广大青少年保护湿地意识,增进学习交流,全面推进全市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提升“国际湿地城市”建设水平,经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开展“湿地学校”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湿地文化为特色,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湿地保护意识和综合素质,为湿地保护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助力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建设,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中小学校自愿参与“湿地学校”建设,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培养和提升师生的湿地保护意识,打造学校的特色品牌,年内命名一批“东营湿地学校”,争取每年2所以上学校获得由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命名的全国“湿地学校”,进入中国湿地学校网络活动,借助国际湿地环境教育经验,致力于提高我市中小学校湿地环境教育水平。通过建设“湿地学校”,增强青少年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通过建设“湿地学校”,把湿地保护教育活动从学校向家庭和社会延伸,通过学校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使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保护湿地,人人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基本原则
1.公益性原则。湿地学校建设是一项公益性活动,要遵循“守护湿地,认识自然,保护环境”的原则,从少年儿童抓起启蒙教育理念,担负起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的社会使命。
2.统筹性原则。湿地生态文化教育要与学校日常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学校校本课程相结合,与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相结合,与班会、队会等活动相结合,注重融入学校日常教育和活动中,统筹协调安排。
3.可持续原则。生态道德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湿地生态文化教育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坚持不懈地努力和爱心付出。各学校在创建湿地学校过程中,要注重建章立制,注重互相学习,注重探索创新,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实用的长效机制,推动学校生态道德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4.普及性原则。湿地学校应建立湿地模拟课堂和湿地宣教专栏,根据学生年龄段,在全校开展适宜的湿地环境教学活动;尽可能地带领学生亲临湿地,体验湿地的美丽,认识湿地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作用,培养守护湿地、保护环境的思想理念。
5.多样性原则。根据湿地类型的多样性和便于湿地环境教育实践,湿地学校可采取和创新多种方式方法建设。各湿地学校参建单位要注重结合实际,开发和使用各具特色、能够有效培养学生提高生态道德理念的湿地校本课程,开展有实践性的湿地环境教育教学活动。
四、工作内容
“湿地学校”通过建设“五个一”,即一间湿地教室、一个校外体验场所、一支教师队伍、一套校本教材、一处宣传专栏,开展湿地体验活动,普及湿地知识,强化对湿地及环境问题的心灵感受,巩固和深化学生湿地保护意识,让学生培育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
1.成立湿地学校建设领导小组。湿地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由与湿地学校建设相关的各方人员组成,可包括湿地学校的校长、管理人员、中小学教师、学生家长、环保志愿者、社区代表以及湿地保护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
2.制定湿地学校建设计划。在分析学校已开展的湿地环境教育教学活动基础上,提出建设湿地学校的目的、开展湿地环境教育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开展湿地环境实践教学的区域,教师团队建设目标与方法,学生应获得的学习体验与感悟,湿地学校课程建设的目标等。计划要明确各目标的完成时间、责任人,落实经费保障。
3.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利用现有教室建设湿地教室(课堂),打造开展湿地生态文化教育阵地;就近利用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河流、湖泊、库塘、水田等场所,建立校外体验基地,为学生接受体验教育建设“第二课堂”;加强校园湿地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4.开发湿地文化教育课程。各参建学校要遵循注重体验原则、创设情境原则、善于倾听原则、课程整合原则和促使行为改变原则等五个基本原则,通过开发一个个小的湿地实践教学活动最终形成具有不同地域特色、有较强实践性的湿地校本课程,逐渐实现短期、中期和长期湿地环境教育教学目标。
5.建设师资队伍。一要构建核心团队。湿地学校教师队伍的核心团队一般包括校长、湿地环境教育骨干教师、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湿地相关部门负责人、管理者、领队、实施者、后勤管理人员等。二要培养骨干教师队伍。湿地学校的湿地环境教育骨干教师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及相关学科教师。三要培养家长志愿者队伍。要建立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制度,招募主体可以是学生家长,也可以是师范类、林学、森保、环境保护类专业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6.构建伙伴关系。湿地学校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学校所在区域的社区居民、社团组织、企业、媒体等社会资源,与他们形成良好的伙伴关系。
7.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参与“湿地学校”建设学校应积极参与“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环境日”等环保公益活动。
五、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9年5月)。制定“湿地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参建学校名单,组织“湿地学校”建设启动仪式,在全市营造建设湿地学校的浓厚氛围。各学校自愿申请参与“湿地学校”建设工作,报名表于6月20日前报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办公室,邮箱:704804249@qq.com;联系人:郭建三;联系电话:8337729。
2.实施阶段(2019年6月-11月)。各发起单位积极指导参建学校制定符合本学校实际的实施方案,并指导学校按照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建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围绕湿地学校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绘画、摄影、笔记大自然、观鸟等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
3.验收阶段(2019年12月)。按照湿地学校建设标准,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单位将组织专家组对参加“湿地学校”建设学校进行验收,符合湿地学校建设标准的学校,授予“东营湿地学校”称号,择优向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推荐全国“湿地学校”并参加中国湿地学校网络活动。
4.总结阶段(2020年1月底)。整理湿地学校建设经验,邀请专家现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广成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凝聚工作合力。“湿地学校”建设是我市湿地保护和建设富有活力湿地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各县区和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发动,让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开展湿地生态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了解湿地学校建设内容与措施以及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工作合力,形成良好局面。
2.因校制宜,选准项目,培植学校特点。各参建学校要根据学校特色、学校文化、生源特点、师资力量、湿地教育资源等实际,选准开展湿地生态文化教育的项目,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特色课程,形成个性鲜明、独树一帜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特色。各创建学校要积极参与全市、全省、全国有关生态文明教育的活动,充分展示湿地学校创建成果。
3.提高师能,施展所长,打造师资队伍。素质优良、教有所长的教师队伍是开展湿地学校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的关键因素。各参建学校要以参建湿地学校为契机,创造有利于教师发展的环境和氛围,鼓励和引导教师在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特别是湿地环境教育上潜心研究,开拓创新,努力增强育人的智慧和本领。各县区要积极邀请湿地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对学校生态道德教育进行指导,形成一支与学校特色建设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团队,为湿地学校建设工作提供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4.面向全体,形成个性,激发活动内驱力。湿地学校建设必须以“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张扬个性、快乐成长”为宗旨,科学设计活动,提高活动趣味性和参与性,充分调动每个师生的积极性,营造轻松、民主的学习氛围,激发广大师生学习湿地知识,自觉保护环境的热情。

